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以书法、绘画、摄影形式全面展示我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的巨大成就,全面展示全省各族儿女奋力脱贫攻坚、抗击疫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集中展现全省各族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的真挚情感,集中展现各族群众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时代风貌,集中展现各民族艺术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的艺术成果,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特举办第二届“石榴杯”甘肃省民族书画摄影展。现面向全国征稿: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国家民族画院

甘肃省美术家协会

甘肃省书法家协会

甘肃省摄影家协会

定西市青少年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协办单位:甘肃省工商业联合会

各市州民(宗)委、文联

二、征稿要求

(一)书法要求

1.全国各民族书法家、书法爱好者、海外华人创作的优秀书法作品。

2、投稿作品必须是毛笔书法作品。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古今诗词、联、赋、格言及自作诗词均可。

3.书法作品尺幅不大于六尺整纸,横竖不限(册页、手卷作品不限长宽)。书法草、篆书须另附释文。篆刻作品在12方以内,附边款2-4方,拓印在四尺斗方或条幅宣纸上,待评审入展名单确定后通知作者寄原石两方以上。

(二)中国画要求

1.全国各民族画家、美术工作者、中国画爱好者创作的优秀美术作品。

2.投稿作品必须是中国画、油画或水彩画作品。欢迎反映我省自然景观、人文风情、勤学励志、民族团结题材的作品。

3.投稿中国画作品尺幅不大于六尺整纸,横竖不限,册页、手卷作品不限长宽;油画及水彩作品可自行装裱,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盒,装裱、装框后的最大尺寸不得超过厘米(高)×厘米(宽)。

(三)摄影要求

1.全国各民族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海外华人创作的优秀摄影作品。摄影作品一律为JPG格式,窄边尺寸不小于0像素,文件不小于5MB。

2.投稿作品须积极向上,面向全国征集反映中国文化、展示各族人民美好生活的优秀摄影作品,展现反映甘肃山水人文、田园农耕、城市发展、生态建设、百姓生活、民族文化、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优秀摄影作品,以及抗击反映我省新冠肺炎疫情“最美逆行者”的摄影作品投稿参评。

3.摄影作品入选后,将统一通知调取原始作品数据,请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组照按1幅计算,每组照片不超过6张。谢绝经过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实际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同等条件下,入选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甘肃籍作者和少数民族作者的作品占一定比例。

三、奖项设置及待遇

本次大展按照纯专业、纯公益的方向,邀请专业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公正、公开、公平评审。评审工作于年4月中旬举行,获奖、入展、入选名单由承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在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公布评审结果。展览将于年5月底在兰州首展,之后在甘肃省相关地区开始巡展并举行义拍活动。

本次展览,设书法、中国画作品一等奖各5件、稿费每人元,二等奖各10件、稿费每人0元,三等奖各15件,稿费每人0元。摄影作品一等奖3件、稿费每人元,二等奖5件、稿费每人0元,三等奖8件,稿费每人0元。入展、入选作品作者名单编入作品集,获奖作品将颁发获奖证书、稿费和作品集,未获奖的入选作品颁发参赛证书和作品集。

四、其他要求

(一)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年龄、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寄出。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近三年来原创作品,不得弄虚作假,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自行解决。

(二)本次大展不向作者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作品均不退稿,作品参加全程展示后,一律不退还作者本人。

(三)征集(书画)作品交由定西市青少年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义拍,拍卖所得,定西市青少年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除支付义拍场地租用、宣传册制作、邀请新闻媒体、获奖作者稿费及相关工作费用外,其余以主办方名义全部用于民族地区扶贫捐资助学等。未成交作品,由定西市青少年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主办方名义捐赠于民族地区教育文化事业单位和民族地区贫困家庭。

(四)投稿作者在投稿时将个人艺术简历电子版发送至大展专用邮箱:gsmw

s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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